。邱先生更生還款不到..-101/01/30
。立院修法-放寬卡債族..-100/12/13 。台灣的欠債族群,是..-100/11/30 。立院三讀 弱勢補助不..-100/11/30 。立院初審 放寬卡債族..-100/11/30 。不限銀行 卡債協商..-100/11/09 。卡債族更生想保房..-100/09/05 。欠卡債!麥當勞經理自..-100/08/23 。債清條例3年卡債問題..-100/08/04 。卡債族社會問題多結..-100/08/04 。學者估卡債地下社會1..-100/05/16 。反貧盟推債清條例修法.-100/05/04 。債清條例修正三讀 法..-100/01/20 。破天荒 消基會怒告6銀..-100/01/20 。清算案審太久 卡債族嗆..-99/11/04 。消債門檻高 卡債族難逃..-99/11/04 。雙卡管理鬆散金管會遭..-99/09/16 。未拋棄繼承 弟債兄要還-99/9/3 。銀行猶如吸血鬼卡債族...-99/9/2 。卡債族慘遭坑殺列出十..-99/8/7 。未拋棄繼承天外飛來巨債-99/6/3 。信用卡循環利率亂調高-99/5/18 。卡債族 重生不是夢-99/5/6 。上百萬的貸款要怎麼還-9/5/7 。輕鬆還款‧你也做得到 -99/5/6 。信用無價?還是無價值-99/5/6 。立院初審債務人跑路.....-99/4/26 。卡債個別協商 鎖定4族群-99/5/6 。更生清算門檻高 卡債族好痛苦 。協商分析表 。卡債族生存權遭剝奪?-99/3/10 ![]() ![]() ![]() ![]() ![]() ![]()
![]() 在去年年底已經結束的消費金融債務協商機制,確實造福許許多多的卡債族,但因為有許多限制條件和金額,造成許多迫切需要但不符合協商條件的人滿滿都是。例如:負債小於月薪25倍的人、雖負債金額低但確實無還款能力的人,都無法進入協商門檻,但這些人可能真的已經無力負擔債務。 尤其令債務人垢病的是在協商成功後還會在其信用資訊上加以註記,讓許多有心還款之創業者和公司行號負責人裹足不前,深怕因為信用註記而蒙受重大傷害。且各大債權銀行所提供的協商條件,大部份沒有依照債務人的生活條件和還款能力去制定。例如我曾遇到某位客戶的狀況是,客戶月薪3萬但銀行協商後確要求客戶協商後需要繳付3萬元。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雖然客戶的利率條件以及調整後所需繳付的月付金已經有明顯改善,但確沒辦法真正解決債務人問題,只是將債務人問題再往後拖延。 協商毀諾趨增的原因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儘管一月份卡債協商的繳款率仍有93%,但長期來看,卡債協商的平均繳款率則是略降至80%以上,而整體銀行逾放比已經連續兩個月走揚,應與卡債協商毀諾比率增加有關。 從我處理的案件來看,政府雖然有提供兩個月「喘息期」,但假若債務人一遇到轉換工作的空窗期或不幸發生意外事故時,兩個月的「喘息期」不見得是足夠的!更何況現在台灣的經濟不景氣,工作也不是一時之間就能找到,一遇到喘息期限截止時,債務人一次要繳的費用,又是三個月的款項,如此一來更提高債務人毀諾的機會。或者有些債務人只要忘記繳款就會被視為「毀諾」,利率也將因此回復至原來的高利率,這點必須非常注意! 協商毀諾後,怎麼辦? 姑且不論這個協商機制是否完美,但有一個事實是不容抹滅的,就是利息已經比協商前大幅降低了。或許有人不盡滿意,但節省利息支出,卻是不爭的事實。但假若你真的協商「毀諾」了,那麼提供給您幾個解決債務的方法作為參考:
另外,當債務人面對催收電話時,請不要恐慌,通常按照法律規定,銀行要催收,必需先書面通知你,向你催收時必需出示債權證明和你約時間談還款。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經實施一年多,前置協商的相關條件也陸續定案, 與前年債務協商平台的最大差異,在於今年的協商過程,將考量到債務人的 生活需求,更具彈性與人性,且平均利率不高於3%,如果是得花十年以上償債 的債務人,不但可以零利率、還可以分段簽約。
![]() ![]() 立法院於96年六月八日星期五晚上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案,明確規定卡債族可以經債清法得依債務協商、更生或清算來清償或解決其債務 每個債務人一生當中只能申請一次,決定是否能接受債務協商的重要關鍵是法官,而不是銀行。 因為債務清理法,是走法院程序,而不是當初極盡威脅恐嚇之能事的銀行。既然是走法律程序, 一生中只能申請一次的更生,當然是不能有任何的馬虎,透過專業的律師幫你把關,給你專業諮詢, 幫你走完應有的法律程序,幫你處理電話被催收騷擾問題, 幫你處理從銀行或法院或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各種文件問題,幫你處理相關銀行債務問題, 幫你聲請債務更生,委託專業律師,就是要幫你所有的銀行債務問題, 讓你免於因被催收而遭受到生活上跟工作上的恐懼。 ![]() ![]() 想跟銀行或(AMC)的資產公司,催收公司結清之前的債務即(呆帳) 以你本人的名義與各銀行協商一次結清贖回或不計息依本金分期贖回皆可, 債務人無論已逾期多久 均可協議處理, 前提之下需呈現(呆帳 )6個月以上,越久折數會呈現較低!! (尤其是已經債權轉讓外賣不在銀行內部"協議空間更大")!! ![]() 降低卡債協商毀諾率,銀行公會出招,針對95年一致性協商毀諾者,推出一致性個別協商, 讓債務人有第二次的機會再與銀行協商。銀行公會統計,前年底卡債風暴與銀行協商成立共有22萬人, 後來毀諾的10多萬名卡債族。債清條例拒絕這10萬餘名卡債族上門,除非是因為失業或生病等不可歸責 的理由,基本上不能再協商,也不能更生或是清算。 有銀行擔心,愈來愈多人想要創造不可歸責的原因,故意毀諾,法律扶助基金會則抗議, 銀行與司法院對於協商成立的定義大不同,導致債務人變成「司法孤兒」, 曾在95年協商成立的債務人送到法院被拒,法院說要先到銀行,送給銀行, 銀行又說,這要直接進法院更生、清算,兩邊互踢皮球,讓這群債務人沒人管。 請不要再遲疑~一通電話!一個機會! 請給我們一個幫助您的機會 ![]() ![]() 清算,與破產法無太大差異,好處在於執行期間個人賺 取之薪水不會被拿去清算,但在程序執行期間,約有一百八十種行業不 能做,只要牽涉到需管理到他人金錢財產之相關行業都不能做,例如「律師」、 「建築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代理人」、各種調解委員、 稽核人員、競選公職的候選人、親屬會議遺產管理人、托兒所負責人、兒童福利機構的負責人 或工作人員、證券商發起人等,撇除這些項目,剩下的職業種類多為「勞力」型態,想瞬間賺取暴利, 想都別想。 另外,生活將受限制,不得搭計程車、吃大餐、買名牌等;非經法院許可不得離開居住地, 並得限制債務人出境。 ![]() 民事訴訟,乃國家司法機關之法院,就平等的私人間之私權糾紛,參與於對立之當事人間, 依循一定之程序,適用法律,並以裁判予以解決之法律程序之謂也。 民事訴訟之種類可分為下列幾種:
![]() ![]()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 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主張為前項限定之繼承時,其他繼承人視為同為 限定之繼承。 為限定之繼承者,其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不因繼承而消滅。 拍賣抵押物 民法所定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及依其他法律所定擔保物權人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 由拍賣物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法定抵押權人未經登記之擔保物權人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如債務人就擔保物權所擔保債權 之發生或其範圍有爭執時,法院僅得就無爭執部分裁定准許拍賣之。 法院於裁定前,應使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 刑事訴訟,原則上是三審確定,第一審可分為通常審判程序、簡易程序、簡式審判程序、 協商程序四種,法院依案情輕重先將案情單純之案件予以分類,以減輕日後負擔,第二審法院就 第一審判決經上訴部分,為完全重覆之審理,整個程序主要為事實審理,第三審則是法律審。 刑事訴訟係國家確定刑罰權及其範圍之程序,亦即國家為認定有無犯罪以及科處刑罰範圍,依法而 制定之法律程序。規定這套程序規則之法律,就是刑事訴訟法。 時至今日,刑罰權之行使,已完全歸屬於國家。其實際運作,大體由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由法院 代表國家審判。 為避免國家濫用 刑列罰權害及人權,正之法定程序,即有必要。憲法第八條明定: 「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刑事訴訟法即在於明定代表國家行使刑罰權 之公務員,嚴格遵守上述原則之法律。因此,刑事訴訟法雖旨在確定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同時是保障人權 的重要法律 。 刑事訴訟案例: |關於建華|服務項目|服務流程|常見問題處理|網站設計 / 維護:豐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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